经本人申报,学院审核推荐,评选出2023届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88名,现将名单公示,公示期截止时间:2023年4月21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交汇南行政楼408办公室。书面材料应包括公示者的姓名、异议内容,支持异议的具体理由或证据,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、学习工作部门、联系电话等。
监督电话:0813--5505679
研究生部
2023年4月17日
附件1:附件2: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-0418.xls (0.04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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